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2175号)和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2]6号)文件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核,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报请海东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第5次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将《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海东市平安区、互助县、民和县、循化县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乡镇兽医站建设项目》的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公示期5天(3月27日至4月2日)。在公示期间,社各界对建设地点、建设内容、项目投资等如有任何异议,请署实名向海东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反映。
联 系 人:李志成
联系电话:0972-8618352
海东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