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示范性新型经营主体申报及监测工作的通知》(宁农〔2021〕74号)要求,由县区初选申报,经市农业农村局实地检查评分筛选后,由西宁市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管理工作联合评定小组评审,拟将大通县景兴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73家农民合作社、大通后子河吉云藏香猪家庭牧场等40家家庭农牧场推荐申报2021年省级农民合作社及省级示范性家庭农牧场(附件1及附件2),现予以公示。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
三、公示时间: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8日
四、联系单位:西宁市农业农村局(地址:城西区西山三巷2号 邮编:810008)
联系人: 王良艳 联系电话:0971—6184775
附件:1.2021年西宁市省级农民合作社推荐名单
2.2021年西宁市省级示范性家庭农牧场推荐名单
西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