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和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关于审查2023年民和县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农〔2023〕270号),省厅于2023年9月28日出具了项目符合性审查意见,我局于2023年10月13日组织相关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报请海东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第24次党组会研究通过,达到项目批复的条件,现将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公示期5天(10月18日至10月22日)。在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建设地点、建设内容、项目投资等如有任何异议,请署实名向海东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反映。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72-8618352
海东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