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该规划编制项目服务进行公开询价遴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询价遴选项目
《海东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2023年-2027年)》编制项目。
二、遴选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询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1)不同服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服务单位需具备工程咨询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经费
本规划委托编制经费最高控制价6.6万元,报价、参选单位根据本规划编制要求自行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四、服务内容
1.负责本规划的实地调研、文本编制、图纸设计、文本印刷等编制工作。
2.组织开展本规划相关的调查研究,为本规划的编制提供基础支撑。
3.组织编制人员开展实地调研,形成编制方案,在双方认可的编制框架上,深入调研和完善,按时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4.形成规划方案,提供本规划文本初稿5份、规划文本终稿15份及电子版1份。
5.提交终稿时间:1个月内。
6.我局负责组织本规划论证会,论证会议费用由服务方承担。
五、申报材料
机构代码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单位简介、参与本规划团队情况、本团队规划以往案例及佐证材料和报价清单等材料形成的《海东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2023-2027年)》编制项目服务报价函。
六、申报时间
本遴选公告时间从2023年10月26日-10月31日。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承担编制单位参加遴选,在截止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资料。
收件地址:海东市湟源路82号(海东市农业农村局),邮编810600,联系人:申什菊,联系电话:0972-8616897。
七、组织遴选
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参与报价的服务单位3家及以上的,届时组织询价遴选;参与报价的单位2家及以下的,本次报价按流标处理。
海东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