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农牧民合作社省级示范性评定及监测办法》《青海省省级示范性家庭农(牧)场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县级推荐,市州评定、公示、上报,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林草局、省供销联社、省税务局等部门进行评定审核,确定大通福贵种植专业合作社等209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为全省第六批农牧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确定大通县英忠家庭牧场等149个家庭农牧场为全省第四批省级示范性家庭农牧场,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形式,实名向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反映。
特此公告。
附件:青海省农牧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示范场名单公示名单.doc
监督电话:0971-6113212、6136109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