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3〕1404 号)和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及省级财青稞藜麦总部经济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政支农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3〕237 号)相关要求,海东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青稞藜麦总部经济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报请海东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第4次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将的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公示期5天(1月31日至2月4日)。在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建设地点、建设内容、项目投资等如有任何异议,请署实名向海东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反映。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72-8618352
海东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