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4〕544号)、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部分2024年农业转移支付资金 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4〕121号)相关要求,我局于2024年7月-8月组织相关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报请海东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第15次党组会研究通过,达到项目批复的条件,现将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公示期5天(8月16日至8月20日)。在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建设地点、建设内容、项目投资等如有任何异议,请署实名向海东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反映。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72-8618352
海东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