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和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关于2024年民和县巴州镇上宣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批复的请示》(民农[2024]332号),我局根据《青海省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组织工程预算、地勘、土壤等方面的第三方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达到项目批复的条件,现将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公示期5天(9月30日至10月4日)。在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建设地点、建设内容、项目投资等如有任何异议,请署实名向海东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反映。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72-8618352
海东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