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海东市农业农村局,各州农牧(农牧和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依据《青海省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评价办法(试行)》,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相关市(州)、县(市、区)及相关单位对2023年参与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参建单位进行了评价,现就参建单位评价总体情况公布如下。
一、评价对象和范围
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全省范围内参与农业农村部门农田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等业务的相关单位。
二、评价依据
《青海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青海省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评价办法(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三、评价流程
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据《青海省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评价办法(试行)》,对照评价内容、标准和专项检查要求,以项目为单位对各参建单位行为进行评价;市(州)级负责对县级上报的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公示;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对评价结果审定公示后统一发布。
四、评价结果
全省实际参评企业(单位)154家,其中招标代理企业(单位)31家、勘测设计企业(单位)22家,施工企业(单位)62家,监理企业(单位)19家,质量检测企业(单位)12家,耕地质量等级评价企业(单位)8家。经审核,全省有95家企业(单位)被评为A级,50家企业(单位)被评为B级,9家企业(单位)被评为C级。(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度青海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评价结果汇总表
2023年度青海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评价结果汇总表.xlsx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