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度青海省种羊繁育推广服务中心出栏羊竞价交易细则》,现对省种羊繁育推广服务中心2021年度出栏羊出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出栏羊基本情况
(一)出售数量:9700余只
(二)出售类别:青海细毛羊、藏系羊
二、交易对象
出栏羊交易的卖方为青海省种羊繁育推广服务中心,买方为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团体、个体(中心干部、职工均可联系客户)。
三、交易地点
青海省种羊繁育推广服务中心
四、看羊时间
2021年7月8日-7月11日(星期四、五、六、日) 08:30-18:00
2021年7月12日 08:30-12:00
五、报名及保证金交款时间
2021年7月8日-7月11日(星期四、五、六、日) 08:30-18:00
2021年7月12日 08:30-12:00
六、交易时间
2021年7月12日(星期一)14:00
七、交易方式
1、竞买人在登记竟价交易前,缴纳竟价交易保证金五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成交后可抵货款,未成交者全额退还)。保证金缴纳采取非现金支付方式,如借记卡、手机银行等,不支持信用卡缴纳保证金,原则上不收取现金。
2、竞价交易过程中,竞买人必须严肃认真,竞买人应价不得低于底价,加价不得低于最低加价幅度(交易目录内的所有出栏羊均为5元/只),竞买人每举号牌一次,即表明递增一档。竞买人一经举牌竞价,竞价销售标的视为售出,不得反悔,否则按违约处理,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当交易价格高于或等于底价时成交,交易数量、成交价格以竞价交易现场实际为准。成交后,买方与省种羊繁育推广服务中心必须以书面形式在当日签订购销合同,并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款额交清全款。如逾期不按时签订合同、或不交清货款者,按违约处理,成交羊群全部收回,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4、对所有前来参与省种羊繁育推广服务中心出栏羊竞价交易成功的买方一概不予欠账。
5、中心财务部在确认收到买方货款后,向买方开具加盖公章的《出栏羊出库单》,买方凭《出栏羊出库单》原件办理提货手续。
6、成交后省内、省外买方购买数量在1000只以内的,3日内出栏羊放牧工资由中心负担;成交后省内、省外买方购买数量在1000只以上的5日内的出栏羊放牧工资由中心负担;逾期未能提货的,每天每只羊交纳10元的放牧费和草场使用费,交货后如出现损亡均由买方自行承担。
7、羊只装车费用由买方负担,装车人员由各队协助解决;中心饲养管理部协助买方办理相关检疫手续。
8、出栏羊数量、种类以省种羊繁育推广服务中心现场提供的数据标准为准。
八、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
1、出栏羊出售期间(包含看羊、交款、竞拍),所有参与人员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
2、参与竞价交易人员应服从省种羊繁育推广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证明并进行个人信息登记。
联系人:杨向春(13897007145) 柳军(15109707800)
联系电话:0970-7685407
青海省种羊繁育推广服务中心综合部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