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本级年初预算一般债券调整转贷地方资金任务及建设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1]209号)、《关于2021年青海省乡镇兽医站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复核性审查意见的函》(青农函[2021]88号)、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的通知》(青财预字[2021]1329号)文件要求,现将海东市互助县、民和县、乐都区、平安区动物防疫体系乡(镇)兽医站建设项目的公示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海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海东市互助县、民和县、乐都区、平安区动物防疫体系乡(镇)兽医站建设项目的公示.doc
公示期7天(12月28日至1月4日)。在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建设地点、建设内容、项目投资等如有任何异议,请署实名向海东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反映。
联 系 人:王应龙
联系电话:0972-8618352
海东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