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筛选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的公告》(2022第1号)有关要求,经公开征集、自愿申报、资质审查、专家评审(受疫情影响,将现场答辩改为电话答疑)等环节。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了第一批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名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至8月2日。
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向青海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应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客观准确、依据确凿,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举报,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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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一批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名录
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