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2175号)、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2〕6号)文件要求及海东市2019-2021年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采购需求公示等内容。海东市农业农村局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经自愿报名、专家评审、公开公示等规范程序,确定海东市2019-2021年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机构。现根据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若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公示期:2022年8月16日-2022年8月18日(3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0972-8680502
邮箱:962219983@qq.com
地址:海东市平安区湟源路82号
附件:海东市2019-2021年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机构遴选结果公示.docx
海东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