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农业农村(农牧、农牧和科技)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为维护农牧业正常产销秩序,统筹解决疫情防控期间生产流通等方面的难点、堵点,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现就做好相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多举措保障生产流通
(一)切实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从公安、交通、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抽调专人,负责协调解决牛羊等重点农畜产品运输事宜,统一通行标准,保障牛羊、生猪等活畜(禽),蔬菜、马铃薯、油菜、青稞、冷水鱼、肉蛋奶等农畜产品,种子、化肥、饲草料、农兽药等农业重点生产资料物流畅通,涉疫封控地区也要因地制宜设置物资中转接送点,防止出现农畜产品运输交售受阻、断料断药、生产断档等情况发生。
(二)严格落实保通保畅政策。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要求的通知》和《青海省疫情防控公路保畅保通“八严禁”等规定》要求,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加强车辆通行保通保畅和交通疏导工作,确保农畜产品及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快速通行。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加强与交通、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并在高速公路收费站、省际交通隘口、县域交界等重点地区安排专人进行督导协调,设立农用物资“绿色通道”,对持有“青海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要按规定优先放行,切实解决农用物资运输不畅等问题。要严格“通行证”申办,严禁违规办理。各地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电话畅通,力争做到“接堵即疏、接堵快疏”,切实保障农牧业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快速通行。
二、多举措强化产销对接
(一)实行区域收购。充分发挥5个牦牛产业园和省内大型蔬菜、牛羊屠宰加工企业优势,开展“订单式”联点包片,做好牛羊和马铃薯主产区鲜活农畜产品收购。由青海裕泰肉食品公司负责西宁市、海东市,青海可可西里公司负责海南州,青海西北弘公司负责黄南州,青海5369公司和称多高原牦牛公司负责玉树州,青海夏华公司和祁连亿达肉食品公司负责海北州,青海5369公司和金草原公司负责果洛州,青海开泰公司和青海湖源牧业公司负责海西州牛羊收购;青海威思顿公司和青海江河淀粉有限公司负责收购西宁、海东、海西等农区马铃薯。鼓励大型农牧业龙头企业和产业化联合体,按照“就地就近、应收尽收”的原则,围绕牛羊肉、马铃薯等鲜活农畜产品,增加收购量、扩大收购范围,力争各企业今年农畜产品收购量较去年提高5%以上。
(二)畅通产销渠道。各地要加快组织开展产销对接活动,依托区域内生态畜牧业合作社、规模养殖场、种养大户,积极主动为农牧民寻找市场,开展统一联合销售。要组织企业、经纪人定期发布收购、屠宰牛羊意向信息,实现产销精准对接。利用对口援建省(市)资源优势,积极与援建地区肉食品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拓省外畜产品销售市场。
(三)抓好牛羊出栏。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紧盯牛羊出栏任务,尽快制定务实管用的方法措施,确保牛羊出栏率较去年分别提高2%和4%。要引导牧户转变思想,鼓励早出栏、快出栏、多出栏,督促农区规模养殖场、牛羊育肥大户,积极到牧区收购牛羊,利用棚圈设施和饲草料优势增加牛羊舍饲育肥规模,促进牧区非生产畜加快出栏。
(四)强化示范带动。各地要鼓励合作社进一步加强联农带农能力,建立与农户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拓展农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出栏率和销售率。在评定示范社、示范农牧场时,要将申报评定的种养殖主体自身出栏率、销售率和帮助农户统销率作为重要指标,对出栏率、商品化率较高,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农牧场重点记录,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明年省级示范社、示范农牧场评定中优先考虑、重点支持。
三、多举措压实部门责任
(一)加强统筹协作。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稳产保供等重要民生工作,积极协调本地区卫健、交通、财政、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确保步调一致、政令畅通。要强化市(州)县(市、区)协同,打通跨区域流通“毛细血管”,绝不允许层层加码、各自为政、随意设卡,确保牛羊等农畜产品流通及加工保供正常有序。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村喇叭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充分动员各级农牧干部、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服务基层科技人员,深入一线积极宣传引导养殖主体加大出栏,避免因过度压栏带来的饲草料浪费和草场压力,减少后期可能出现雪灾对生产造成的损失隐患。
(三)加强信贷支持。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与银行、农担等金融部门深入进行对接。金融行业要根据《关于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不断加大对收购鲜活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及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信贷投放力度,为企业提供最贴心、最快捷的贷款服务,切实缓解加工企业和产业化联合体资金压力。
附件:1.各市(州)县(市、区)物流保通保畅服务电话
2.青海省牛羊马铃薯产销企业基本情况表
联系电话:
省农业农村厅:0971-6113523(农业)6136102 (畜牧)
省 公 安 厅: 0971-8293739(省交警总队)
省交通运输厅:0971-6186311(运输处)
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青海省公安厅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9月30日
5_2_关于切实做好牛羊等农畜产品流通保供的紧急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