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等十一厅局印发《长江流域青海段重点水域禁捕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一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全省将以新的机制全面激发长江禁捕活力,扎实推进长江流域青海段 “十年禁渔”工作。
本办法的制定秉承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通过考核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原则,结合青海省实际、广泛征求意见,实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法,从属地责任落实、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非法捕捞整治情况、市场清查监管情况、政策宣传引导情况对长江流域青海段3州9县的禁捕工作进行评价考核,并将考核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长江禁捕重点目标任务。
下阶段,青海省将严格执行该《办法》,进一步发挥评价考核“指挥棒”作用,为长江流域青海段“十年禁渔”各项工作夯实基础。(责任发布:杨宝华(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