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省乡产中心主任王学江主持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学习会,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会上,传达学习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通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农业农村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解读等内容。会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的重要举措。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出台,是我国“三农”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件大事,对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会议要求,一是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大意义和重大作用,准确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部署新要求,努力把法律条规变成我们乡村产业工作中的生动实践。二是全体干部职工要强化法治思维,以学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为契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自觉将法治精神法治原则落实到“我为群众办实事”中,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三是要把学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今年我中心普法学习教育的重点,利用微信工作群、学习园地和学习简报等方式,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研讨,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责任发布:杨宝华(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