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海东市制定出台《2021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百乡千村”工程任务分工方案》,重点围绕特色产业、绿色发展、乡村建设、基础设施、乡村治理、乡风文明、公共服务等十大行动,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全市乡村振兴全面推进。
一、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坚持示范引领,在互助县南门峡磨尔沟村、互助县哈拉直沟乡魏家堡村、乐都区碾伯镇下寨村、民和县中川乡峡口村、化隆县甘都镇阿河滩村、循化县查汗都斯乡红光下村6个村开展示范村建设,持续打造一批示范样本,积极探索不同类型的乡村振兴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特色产业振兴行动。严格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落实“米袋子”和“菜篮子”责任制,保障粮油肉等重要农畜产品供给。完成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95万亩,粮食、油料、蔬菜、肉类总产量保持在53.5万吨、12万吨、70.6万吨、7.52万吨。计划申报产业强镇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创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个。加快推进青稞产业园、牦牛产业园、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杂交油菜、脱毒马铃薯等高原制繁种面积20万亩,改良家畜55万头只以上。培育产业化龙头企业10个,省级示范社、家庭农牧场各40家,完成土地托管服务6.5万亩。开展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示范县、中国美丽乡村等创建与推介活动。
三、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化肥农药减量示范面积稳定在96万亩,推广全膜覆盖栽培技术79万亩,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45%,农田残膜回收率保持在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处置率100%。开展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区建设,启动实施农业生产“三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更高层次、更深领域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着力打造“黄河彩篮”“河湟硒谷”两大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在民和县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工程。积极开展“两品一标”认证工作,完善建立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目录。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开展互助县、乐都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试点。
四、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完成15个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贯彻落实好《海东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以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为契机,完成2个美丽城镇建设,实施120 个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和11645户农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持续提高农民群众住房品质。持续筑牢青海东部生态绿色屏障,完成国土绿化80万亩以上,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0平方公里,治理退化草地5万亩。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快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水平,持续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建立美丽宜居宜业乡村。
五、基础设施提升行动。持续实施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16.23万亩,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改造,夯实粮食安全基础。补齐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短板,维修养护农村供水工程153处,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科学规划建设农村电网,提升脱贫地区供电保障能力和农业生产、乡村产业、农村生活电气化水平。加快乡村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建设,重点实施平安区洪水泉至红崖公路、互助县威远至林川公路、化隆县南拉公路、乐都区水峰公路、民和县大庄公路等12项277.15公里县乡道改造工程。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在30个交通要道沿线、水利设施、景区20户以上人口聚居区、移民安置点等区域内建设30个通讯4G基站,实现对重点区域生产作业区、交通要道沿线、景区、林场等4G信号完成补白建设。
六、乡村治理发展行动。加强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依法有序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规范建设乡镇法律服务站和村法律服务室,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综治中心建设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健全基层治理体系。持续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家庭”“五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宣传工作,大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革除陈规陋习。坚持落实县级领导联乡抓村集体经济工作责任制,培育发展集体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确保集体经济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村再提高10%以上。全力抓好中央财政扶持128个示范村实体类产业项目建设,推动集体经济提质增效。
七、乡村文化振兴行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非遗传承和文物保护工作,强化艺术教育,开展文艺精品创作、群众文化活动,持续开展“戏曲进乡村”“文化进村入户”“大美青海文艺轻骑兵下基层”等各项惠民活动。全年开展惠民演出达500场次以上。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大力培训乡村文化志愿者,培养基层文化能人和乡土文化人才,组织开展各类乡村文化活动。以传承红色经典,弘扬河湟文化为主题,结合庆祝建党 100 周年,举办河湟文化艺术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广场舞、齐唱红歌颂党恩等系列群众文化活动。深度挖掘文化资源,发展各具特色的生态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业态,推动乡村文化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
八、思想道德培育行动。全面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以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为单元,以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参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九、农民培训创业行动。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开展田间地头实践性教学,提高教育培训质量,扎实推进农牧民教育培训工作,培训高素质农牧民4504人。结合乡村振兴示范试点,对新任村干部、新型经营主体、本土能人多层次开展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训。全面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农民工2.3万人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9万人次。创建1个产学研为一体的省级乡村产业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培育创新创业主体22个以上。加大选聘大中专毕业生服务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力度,2021年在现有基础上增加至202名。
十、公共服务改善行动。继续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调整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保障机制,稳步推进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项目建设,深入落实医疗保障制度。充分发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作用,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推动整合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等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大乡村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实施乡村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设幼儿园10所,改扩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2所。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项目支持,加快补齐农村教育发展短板,通过实施寄宿制学校浴室建设、学校取暖设施建设,“厕所革命”建设等项目,进一步改善师生生活条件。做好生态管护员管理工作,落实公益性管护岗位。建立健全生态管护公益岗位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健全转入和退出、管护业绩和收入分配挂钩机制,逐步实现信息化、动态化管理。(责任发布:杨宝华(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