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端午”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迎接建党百年华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农牧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节前农产品质量监管检查活动,保障全市节日期间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
检查行动期间,执法检查人员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手段,现场检查了格尔木市农资经营门店、种植企业(合作社)等单位。重点查看了农资进销、生产用药、种养殖档案等生产经营台账记录,以及禁用农药禁销、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及操作规范落实情况。
此次检查活动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4人次、执法车辆1台次,检查种植基地4家、农资经营门店6家。针对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进销货台账、生产记录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行为,检查人员现场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即时整改,同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即将过期农资产品,提醒相关负责人及时做好下架处理。未发现经销、使用假劣农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市农牧部门将严格按照省、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安排部署,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把源头关口,以蔬菜、肉禽蛋奶等节日期间主要消费农产品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和检验检测,深入推进执法检查和问题整治,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农产品生产及消费安全,让全市各族人民群众节日期间吃上放心农产品。在保证农副产品市场供应的前提下,做好农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发布:叶培佳(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