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生命河,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省州关于长江禁捕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加强执法检查力度,有效化解各领域长江禁捕风险点,维护格尔木市长江禁捕工作取得的“四清四无”的良好局面,2021年6月11日,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会同公安局、市监管局、林草局开展长江禁捕联合巡查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斩断非法捕捞、销售的地下产业链,教育提醒广大市民要做到“水中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经营、消费者不吃”。
此次联合巡查执法行动先后检查了早市、河东市场及花鸟鱼市场等地,一查经营者是否知晓长江禁捕禁售要求,销售长江鱼类;二查招牌是否有“江鱼”“江鲜”“野生鱼类”等字眼;三查渔具店是否销售地笼、粘网等渔具。经检查,各水产品销售摊贩均知晓长江禁捕禁售制度和要求,未销售长江鱼类。其中有两家渔具店销售地笼及粘网,已没收并进行相应处罚。此次联合巡查执法行动共出动人员8余人次,车辆3辆,向商贩发放《海西州人民政府关于长江流域沱沱河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宣传资料20份。
下一步,格尔木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将持续高效地开展宣传、检查工作,加强与多部门沟通联动,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严查非法捕捞、销售等行为并进行严厉处罚,共同推动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责任发布:杨宝华(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