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西州格尔木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将就业帮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做到“底数清、需求明、培训准、就业广、帮扶强”,全力促进脱贫劳动力高质量充分就业,为乡村振兴助力赋能。
做到调查摸底情况明。依托就业联络员、驻村工作队,深入各村开展“摸清底数、宣传政策、调查需求、兑现政策、送岗帮扶”入户服务,重点对有就业意愿暂未就业的脱贫户及监测户、“雨露计划”毕业生进行全面摸底。各行业部门实行数据共享,建立人社牵头,农牧、城区定期沟通机制,动态更新脱贫劳动力就业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全市229户748名脱贫人口中,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且未就业脱贫劳动力22人。
做到建册立档明需求。为调查摸底出的22人建立“一户一册”台账,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通过电话沟通回访,动态更新管理个人信息、就业状况和帮扶计划,实时掌握脱贫劳动力就业情况,做到帮扶工作始终紧跟需求,就业服务更具针对性,帮助脱贫群众实现稳定就业。目前,已就业14人。为2024年15名“雨露计划”毕业生开展精细化服务,建立服务台账,及时动态掌握就业情况,已就业升学14人。
做到培训赋能促就业。坚持培训质量和社会效益并重,紧扣“市场缺什么就培训什么,群众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原则,通过培训需求调查,合理设置培训工种。应时应需开展枸杞剪枝、青绣、电工、焊工、装载机、挖掘机、电子商务等技能培训,培训课程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邀请专业讲师和行业能手现场教学,拓展脱贫人口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截至目前,共培训城乡劳动力3953人次,其中培训脱贫劳动力12人,就业率100%。
做到拓宽渠道助就业。结合本市产业特色,人社部门主动发力,农牧、林草等部门形成合力,统筹开发市级公益性岗位、村级光伏公益性岗位、生态管护员等岗位,就地就近安置无法离乡、无稳定收入的脱贫劳动力兜底就业,多渠道提供“家门口”就业机会,安置135名脱贫劳动力就业。全力扶持就业帮扶车间健康发展,优先安置脱贫劳动力、监测户就业,认定帮扶车间9家,吸纳33名脱贫劳动力就业。
做到政策兑现强帮扶。认真梳理就业创业最新优惠政策,发挥“就业管家”作用,充分利用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报纸、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平台,广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积极落实相关帮扶举措,为18名脱贫劳动力兑现跨省就业交通补助1.8万元,为25名脱贫劳动力兑现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3.22万元,为6名脱贫劳动力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24.3万元。及时将创业补贴、就业奖励、培训补贴、求职补贴、其他就业奖补等5项就业奖补资金信息数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并随时更新。
(责任发布:赵玉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