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区饮水安全和道路交通政策
1水量评价标准是什么?
答:每人每天不低于40升为达标,每人每天不低于20升为基本达标。
2水质评价标准是什么?
答:一是集中供水工程。应依据工程当年或一年内的出厂水或末梢水的水质检测报告,水质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规定为达标。二是分散供水工程。受到自然条件限制等影响的地区,可采用“望、闻、问、尝”等简便方法进行水质现场评价,饮用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可评价为基本达标。
3用水方便程度评价标准是什么?
答:有条件地区,尽可能供水入户(含小区或院子),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4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40米为达标;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为基本达标。牧区可适当放宽,往返时间可采用简易交通工具进行评价。
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要点是什么?
答:一是坚持“问需于农”“问计于农”“问效于农”,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二是综合考虑全省农牧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选择治理模式或模式组合,不搞“一刀切”。三是守牢环境底线,既不能村庄污水横流,也不能污水直排环境。运用“三基本”标准评判治理成效,即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要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也就是说治理标准可以有高有低,但必须给农民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5青海省农村公路“路长制”政策是什么?
答:按照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青交〔2021〕17号)要求,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县级设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乡级设监管员、村级设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吸收沿线农村就业困难群众参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路产路权保护,让农牧民群众成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参与者、监督者和受益者。
6我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是什么?
答: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交办公路〔2022〕78号)要求,继续对符合规定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执行“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
7我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政策具体是什么?
答:按照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要求,原农村客运油价补贴调整为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原出租车油价补贴调整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按照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号)要求,农村客运补贴资金中费改税部分直接发放至农村客运经营者,涨价补贴部分主要用于支持农村客运发展;农村客运补贴资金中费改税部分按照各市州农村道路客运车辆座位数及实际运营里程占全省比例分配;农村道路客运补贴涨价部分按因素法分配。
8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领域怎样推广以工代赈政策?
答: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2022〕35号)要求,鼓励和指导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助力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