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青办函〔2025〕2号)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事项清单,现予以公示。
关于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事项清单的公示.pdf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