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海晏县各级相关部门通力协作,采取五强化措施助推“动物防疫·蓝剑清源”行动见成效。
一是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在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继续结合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机制模式落实县、乡、村三级巡查、举报、核查制,各相关单位也固定专人负责档案痕迹化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利用平台信息将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共享,真正形成了部署机制健全,措施落实到位的齐抓共管局面。
二是强化调运监管,严防疫情传入。严格实行挂牌兽医产地检疫制,并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对养殖场户均实行专人负责网格化管理制和动物运输车辆备案制,在做好规模养殖场养殖环节巡查监管,发放海晏县跨省调运动物注意事项告知书和承诺书,进一步规范了经营业主动物调运经营活动行为。目前累计开具检疫证明1987张,产地检疫各类动物3.7万头只(其中牛0.53万头),备案监管车辆11辆,出动人员20余人次,排查35次,排查规模养殖场27家,散养户56家,排查数量3452头只。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确保执法成效。行动开展期间多次会同县农牧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对兽药经营场所、屠宰场和私屠滥宰点,以及随意抛弃病死畜禽违法行为进行核查整治和打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次,检查兽药经营户10家(其中9家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两个定点屠宰场。未发现兽药店经营假劣兽药和超范围经营的情况,也未发现有经营非洲猪瘟假疫苗的情况。屠宰场有海晏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派驻的官方兽医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和日常检疫,同时屠宰场点也自行配备了肉品品质检验员;检疫监管的各项记录清晰,屠宰检疫操作程序合理,出场动物产品也均附有“两证两章”。核查群众举报的私屠滥宰行为3次,对当事人进行《动物防疫法》宣传教育,给予口头警告,责令当事人对现场进行清扫消毒。制定下发《海晏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并按照检测要求和疫情排查,及时处置阳性畜和病死畜禽,同时将无害化处理数据反映在动物检疫月报表和疫情报表中。同时结合大清洗大消毒与保险联动加强病死畜无害化处理工作,并对全县315国道沿线、乡村主要道路沿线及重点区域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整治,期间先后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次,目前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尸体12328具,其中牛3727具。
四是强化源头管理,切实履行职责义务。首先是对定点屠宰场派驻官方兽医,严格进行屠宰检疫制度,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目前屠宰检疫牛羊2万头只(其中牛0.16万头);无害化处理动物产品891.57公斤。其次是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海晏县围绕畜禽规模养殖标准,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备案管理管理工作,目前正在实施中。加大兽药包装等废弃物回收力度,做到定期收储运送,目前共收集处理0.38吨(包括实验室废弃物);同时在回收运送医疗废物时做好个人防护。最后加大对动物诊疗从业人员《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和《兽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监管力度。
五是强化宣传培训方式,提高群众知晓率。结合春季动物强制免疫工作,利用在广场对《民法典》和《档案法》大力宣传时机,做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同时本着以防疫为目的、以教育为主、惩罚为手段的原则,会同乡政府及县农牧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人员深入100余户集中养殖场(户)家中开展宣传讲解,特别是针对长期经营育肥贩运的养殖场(户)开展宣传指导工作,要求他们不得从疫区购买牲畜,购买的牲畜一定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检测报告;现场解答了群众有关动物防疫法、如何识别安全放心的动物产品等问题。并在市场、养殖场所发放和张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两品一标”、宣传“瘦肉精”对人体的危害性、食品动物养殖违禁添加剂名目等宣传彩页、海报526份,宣传教育700多人次,悬挂横幅4幅,出动人员38人次。四是与各养殖场、兽药店、屠宰场签订安全责任书74份。(责任发布:杨宝华(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