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三乡工程”实施以来,全市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三乡工程”引领乡村振兴的有关要求,夯实基层基础、壮大集体经济、培育返乡创业沃土,坚持多措并举,紧盯薄弱环节,狠抓工作落实,推动乡村振兴。
夯实人才基础,加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带头人。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和资格联审制度,全市农村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同比下降1.73岁,535名就读大专班、中职班的村干部进入“两委”班子,“两委”成员中高中及以上学历同比增长10.14%,“两委”成员中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占比达36.33%,“两委”主要负责人“一肩挑”比例达71.38%,实现了“三优三强三过硬”。加强回乡青年党员队伍建设。建立了发展年轻党员重点培养人台账,对1841名返乡创业大中专毕业生、专业合作组织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等35岁以下优秀青年采取“一对一”结对帮带的方式跟踪培养。增强村干部履职能力。开展村干部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对全市5111名新选任村干部全覆盖开展培训,着力提升履职能力。持续实施村干部学历素质提升工程,动员符合报读条件的1030名村(社区)干部报读大专班,234名村干部报读中职班,着力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懂经营、善管理的实用型人才,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聚焦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明确发展目标。组织力量专门对全市912个村的集体经济运行现状进行排查,按照一、二、三类村的标准进行分类排序。制定《推进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按集体股份分红型、盘活集体资产型、利用集体资源型、推进土地经营型等十个模式发展村集体经济,明确了2021年全市所有农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的目标任务。督促7个县区编制县域发展规划,50个乡镇和917个村全部制定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乡镇实施方案、村级行动计划,理清发展思路。制定政策措施。以发展实体经济为侧重点,制定《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县区直单位、乡镇街道干部、第一书记“四联一”帮扶机制,集中攻坚帮扶24个集体经济难点村。挂牌成立“西宁市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孵化基地”,共培训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600名。严格落实《村集体经济收益经费补贴暂行办法》,不断激发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注重示范带动。针对不同基础、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村,集中投入人力、财力、物力,在巩固发展好历年乡村振兴示范试点村成果的基础上,实施省级乡村振兴示范试点村4个,积极开展市级乡村振兴示范试点村建设,持续打造一批示范样本,抓好村庄规划、特色产业、乡村治理等方面探索实践,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和产业集聚效应。
优化创业服务,助力“企业兴乡”。推动民营企业参与“企业兴乡”。挖掘乡村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传统优势,征集梳理全市20个乡镇(35个村)的44个特色产业项目,邀请旅游观光开发、现代农业开发、商业贸易等行业80余家民营企业,举办了西宁市“三乡工程——企业兴乡”项目推介会。通过项目推介会,广泛宣传西宁市委市政府支持企业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广大企业家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深入农村投资兴业。落实政策为返乡创业增添干劲。全面推动“三乡工程”实施,助力返乡人员、农村户籍人员创业投身家乡建设,落实创业补贴、大中专毕业生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生活补贴及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目前,已为9名返乡创业者落实创业补贴5.8万,为1名大中专毕业生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兑现生活补贴3000元。提供载体培育返乡创业。鼓励创业孵化基地积极为农村户籍人员提供孵化场地,为入孵企业提供硬件设施、行政事务、科技咨询、投融资、培训、市场介入等服务,降低创业成本,助力初创企业成长壮大。目前,全市创业孵化基地共为33名农村户籍创业者提供创业孵化服务,激发创业热情,推动返乡创业。(责任发布:杨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