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晏县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力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等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加快了现代农业发展,目前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4.57万亩(黑地面积1.78万亩),流转比例达47%,流转农户达1478户,全县土地流转逐渐突显如下几个特点。
量大面广。目前在海晏县农牧水利科技和乡村振兴局备案的土地流转面积45726.73亩,流转比例达47%,流转总量大。流转总户数达1478户,流转农户比例达39%,流转涉及面广,全县土地流转费达646.2万元。(其中:金滩乡流转土地面积17245.65亩、三角城镇流转土地面积3084.9亩、哈勒景乡流转土地面积21196.2亩(黑地面积17770.81亩)、青海湖乡流转土地面积3719.98亩、甘子河乡流转土地面积480亩。)
规范有序。为规范全县流转土地规范有序,海晏县农牧水利科技和乡村振兴局印制了《海晏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1万余份,免费提供给各农户使用,在签订流转合同时由村审查、乡审核、县备案的方式,使海晏县土地流转合同不断规范,切实保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方式多样。海晏县流转方式主要有出租、托管等方式。出租即承包方将承包地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这种方式目前普遍采用,约占流转户60 %;土地托管是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把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推进了农业经营方式转变,约占流转户40%。
效益丰富。通过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对促进海晏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实现了土地与劳动、资金、技术等要素的有效结合,提高了农业生产水平,促进农业产业规模化经营,减少耕地抛荒,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转移剩余劳动力,加快了城乡一体化进程。(责任发布:叶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