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有机肥料》(NY/T525-2021)标准于6月1日起发布实施。为尽快认识理解、掌握和执行新标准,7月20日,省农业技术推广推广总站在西宁组织召开全省肥料管理及有机肥料农业行业标准宣贯会。来自全省8个市(州)的县(市、区)农业技术(农牧业综合)推广(服务)中心(站)及有机肥料生产企业负责人和技术骨干8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土壤肥料部高级农艺师李继发对青海省肥料管理和新修订的有机肥料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包括对“有机肥料定义”、“种子发芽指数”、“标准的适用范围”等21处修订内容。进一步明确了评估类生产原料安全性评价指标和相关程序。期间,大家对如何贯彻《有机肥料》标准,规范肥料登记管理,提高有机肥质量,促进青海省有机肥产业健康发展进行了交流和讨论。
围绕“部省共建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全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等建设,对进一步贯彻新修订的有机肥料标准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对新修订的有机肥料行业标准的认识;二要以企业化验室为重要抓手,培养和提高化验人员对新标准中检测的能力和水平;三要抓好宣传,依托全省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产业联盟优势,利用技术培训班、现场观摩交流会等多样形式的宣贯活动,扩大种植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及肥料生产企业对新修的有机肥料行业标准的认知度和参与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上放心的有机肥料。(责任发布:杨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