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2021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关于2021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统一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及体检考察等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政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的人员为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的备注为“进入体检”的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约需人民币600元,具体费用以体检医院当天收取的数目为准)。
二、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21年7月29日(星期四)
体检地点:7月29日上午7:30在省农业农村厅(交通巷4号)前院内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前往体检地点,自行体检一律无效。
三、递补原则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提前告知且7:40未到达集合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照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附照片的户籍证明)、笔试准考证。
2.考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3.考生在体检前,应该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体检当日须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清淡饮食,避免熬夜、饮酒和剧烈运动。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切勿漏检。体检项目漏检,将影响聘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检查某些项目的,请事先告知体检医生。
5.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因个人原因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考生若主动放弃体检,请提前向报考单位提供自愿放弃说明。
五、考察政审有关事项
体检后将开展政审工作。请考生保持电话联络畅通,提前做好政审、调档准备工作。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