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打击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彻底斩断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抓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工作,维护格尔木市“四清四无”的良好局面,2021年7月21至23日,市农牧和乡村振兴局会同公安局、市监局、林草局开展长江禁捕联合巡查执法及长江禁捕法律宣传活动。
此次检查以水产品零售户、渔具销售经营户、农贸市场水产摊位、餐饮单位等为重点,督促经营者禁止采购、加工和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禁止采购、销售及加工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禁止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电鱼、炸鱼、毒鱼等捕鱼设备。检查中未发现有捕捞、售卖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售卖非法渔具行为,相关从业人员对长江禁捕政策知晓率较高。此次联合巡查执法行动共出动人员30余人次,车辆12辆,发放印有《长江保护法》《禁捕通告》的长江禁捕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50份。
下一步将持续完善执法巡查制度,严厉打击惩治违法犯罪行为,斩断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形成严管高压态势,努力实现“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饮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全面确保格尔木市长江禁捕工作有效落实。(责任发布:叶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