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湟鱼洄游季把保护青海湖湟鱼作为执法监督的重要工作,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加强执法,青海湖执法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6至8月份是湟鱼洄游季节,也是巡湖护渔关键时期,湟鱼洄游期青海湖执法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先后派15个执法监督小组、40余人(次),在青海湖边、重点河道扎帐篷进行驻守,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有效地开展巡湖守河护渔工作。联合环湖州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紧盯重点区域和关键水域进行了全面检查。全体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用心用情守护青海湖湟鱼资源。
这次执法监督工作呈现“四个突出”:一是突出河道守护。对青海湖湟鱼洄游的主要产卵河道,如哈尔盖河、甘子河、沙柳河、布哈河、黑马河等进行24小时巡查守护,组织人员及时对搁浅的产卵亲鱼实施救助。二是突出源头管控。组织执法人员在重点湖区、路段、河道等驻扎帐篷,实行不间断巡查、蹲守,对违法偷捕分子可能出现的涵洞、便道、离公路较近的湖区等进行专人蹲守,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贩运青海湖湟鱼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三是突出协调联动。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联动,聚集重点村社、农贸市场、餐饮企业等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和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做到了源头控制、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四是突出宣传教育。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创新宣传方式,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采取广播电视、散发宣传材料、制作板报、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封湖育鱼的重要性和保护产卵亲鱼的紧迫性,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舆论作用,营造“不捕、不卖、不买、不食”湟鱼的良好社会氛围。
截至8月12日,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发放宣传材料10600余份,张贴通告海报2500余份,悬挂横幅60多幅;检查沿湖各类餐馆、酒店1000余家;开展环湖巡查4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联合辖区乡政府、村、社,青海湖裸鲤救护中心开展救护青海湖裸鲤亲鱼体50余次,救护青海湖裸鲤亲鱼体5万多尾;受理行政案件12起,立案12起,涉案人员8人,涉案渔获物132.36公斤;查获非法捕捞渔网291盘,皮筏艇5艘,挂桨机4台,水裤17条,收缴罚款8.3万元。(责任发布:杨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