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黄河流域青海段禁捕的通告》精神,养护黄河水生生物资源,促进黄河流域青海段生态保护,维护渔业特许捕捞期的捕捞秩序,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抽调5名执法人员组成执法督导组,于8月23日至26日对海南州境内的龙羊峡水库、拉西瓦水库等重点水域进行了执法监督检查。
此次督导通过检查采取查阅资料、与县农业执法人员和渔民座谈、深入库区和沿河村社调查了解等形式进行。从检查情况看,各有关地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扎实工作,黄河禁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各级政府重视,强化宣传工作,为黄河禁鱼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为切实加强黄河禁捕工作,州、县两级实行目标责任制和承诺制管理,加强宣传工作,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了黄河禁捕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黄河禁渔期发放宣传材料700份,悬挂横幅15条,禁渔通告100份,渔业安全生产告知书570份。
二是部门通力合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海事、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和联合执法。截止到目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共检查渔业行业船舶390余艘;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检查餐饮、水产品经营点10余处,并与龙羊峡镇的餐饮店签订了《不收购、加工、销售黄河天然鱼类责任书》,严厉查处非法捕捞、加工、销售黄河天然鱼类的违法行为。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同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效果明显,震慑力大,有效遏制了偷捕、加工、销售黄河天然鱼类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龙羊峡水库为期三个月特许捕捞期的管理。根据《通告》特别规定:“龙羊峡水库设立为期三个月的特许捕捞期,从每年8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间只限捕捞大水面增殖的池沼公鱼,严禁捕捞其他鱼类资源”。为了有效维护捕捞秩序,共和县农业农村部门实行特许捕捞证制度,共发放特许捕捞证570份,并签订渔业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书。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执法检查,对无特许捕捞证捕捞的,进行劝离,对一些劝离不听的依法进行处罚。督导组对捕捞现场开展了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渔船船员证书、渔船救生、通讯、消防安全设备配备及安装使用情况、渔船停泊点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要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落实好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对“三无船舶”、“绝户网”等违规网具、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涉渔非法行为。确保龙羊峡库区特许捕捞期的捕捞秩序,维护了整个库区的社会稳定。
四是对龙羊峡水库和拉西瓦水库的养殖渔业进行了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龙羊峡库区的青海民泽生态有限公司和拉西瓦库区的凯特威德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对两公司的渔产品投入品和渔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细致的执法检查,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有效推进健康养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