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格尔木市农牧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按照《青海省“2021动物防疫·蓝剑清源”系列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开展了“2021动物防疫·蓝剑清源”系列执法行动。
一是打击违法调运畜禽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调运、违法接收和逃避检疫、不履行检疫、隔离监管规定等行为,截止目前共立案调查违法调运案件5起,其中:办结3起,共计进行行政处罚20500元;2起正在办理中。
二是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围绕畜禽定点屠宰资格管理、检疫检验与“两证两章”使用、防治污染与无害化处理、安全生产和生猪屠宰“两项制度”等内容,对全市2家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深入城乡结合部等私屠滥宰易发风险区域,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执法车辆10台次,组织开展了持续2周的私屠滥宰易发地蹲守检查,检查期间执法人员同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周边群众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持续开展执法、宣传活动,有效震慑了一批投机取巧、逃避检查的私屠滥宰不法分子,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乱象得到有效治理。
三是打击经营假劣兽药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严厉打击经营假劣兽药、无证经营兽药等违法行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查看各经营门店是否具有经营资质、经营产品质量是否达标、经营门店是否按照要求做好经营台账。期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7人次、执法车辆2台次,检查兽药经营门店4家、饲料经营门店5家,发现3家饲料经营门店未按规定记录进销台账,执法人员现场对负责人提出了整改要求。
四是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执法检查行动。重点加强对随意抛弃病死畜禽等行为的排查,详细检查了各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无害化处理台账和处理设施。经检查,各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基本能够做到病死畜禽的及时报告,并通过规定方式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针对部分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台账记录不规范,执法人员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批评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五是开展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执法检查行动。以依法落实防疫主体责任为核心,重点检查动物防疫条件、投入品使用、场区消毒、养殖档案等内容。截止目前共检查养殖场、养殖小区7家,其中规模养殖场4家。根据检查情况,各养殖场基本能够按照动物防疫要求落实投入品使用、无害化处理、场区消毒等生产管理制度,但是在落实养殖档案记录、制度上墙方面普遍达不到要求,场区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意识仍需要加强。
六是开展动物诊疗机构执法检查行动。深入开展动物诊疗行业乱象整治,查处多起违法经营案件。今年以来,通过群众举报、检查发现等方式,共受理动物诊疗相关案件3起,办结1起,进行行政处罚500元,在办2起;其中未按规定从事诊疗活动案件2起,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案件1起。面对如今动物诊疗行业迅速发展的新形势,市农牧系统主动进位、果断出击,坚决整治行业乱象和风险隐患苗头,以执法手段不断规范行业秩序,保障广大养宠群众利益,促进动物诊疗行业健康发展。
动物防疫工作关系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关系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5月初全省启动“2021动物防疫·蓝剑清源”系列执法行动以来,市农牧系统迅速响应、周密部署、果断行动,查办多起涉嫌违法调运畜禽、违法从事诊疗活动案件,行动取得良好开端。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督促各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落细防疫措施,强化畜禽养殖、屠宰、运输全链条执法监管,为全市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市和畜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责任发布:叶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