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大通县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实施一系列提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专项行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据悉,为切实让群众享受改革发展带来的“生态福利”,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严格实施城乡接合部及周边乡镇居民取暖土炕、土灶、小火炉“煤改气”“煤改电”替代工程。2021年,大通县对3个乡镇5个行政村1728户73.307蒸吨小煤炉进行“煤改气”改造。同时,工作人员走访入户解答国家“煤改气”“煤改电”等惠民政策,积极协调相关乡镇、部门及施工方,快速有效地解决困难。
同时,建立镇、村联动机制,对桦林乡43村、青山乡11村等7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各项保护措施。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观看教育警示片、设置警示标志等方式加强群众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生态保护意识。
此外,推进县境内湟水河入河、排口的规范管控、科学治理,改善湟水河水环境质量。按照“集中统一领导分类分区排查”的工作思路,以“一日一汇总,一日一报送”的模式,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优势,通过手机APP数据填报,实现工作智能化,做到全过程精准定位、实时跟进。逐一核查、溯源县域362个排污口,确定排口类型,清查污水来源、性质、去向,建立规范“一口一档”及影像资料。
记者获悉,大通县深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达标排放治理,持续督促企业实施工业炉窑、无组织废气排放治理项目,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完成辖区内3家单位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现场调查工作及1家单位低氮改造项目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完成11家企业的开复工现场检查。(责任发布:石国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