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2021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辽宁省农产品及兽药饲料产品检验检测院一行2人于2021年9月26日—9月29日赴青海省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青海省农业农村厅畜牧业处会同省畜牧总站积极配合工作组开展此次工作。
工作组对照《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标准化管理现场检查内容和判定标准》,现场检查了青海省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辆标准化管理情况,认真查验了生鲜乳收购站“两证一单”,查阅了生鲜乳常规检测记录、收购、销售记录、留样记录、检测记录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档案。
除现场检查外,此次监测通过生鲜乳采样、分拣、包装、填写工作单、生鲜乳第一责任人及监管人员签字等工作程序,抽检了全省生鲜乳收购站及生鲜乳运输车辆样品国标任务3批次、例行任务9批次,对碱类物质、β-内酰胺酶等项目进行了当日检测,每个抽检样品除用于现场检测外,1份留受检单位冷冻保存, 1份由工作组带回检测,1份用于异议复检。结合上半年抽检工作,至此圆满完成了全年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辆全覆盖抽检国标6批次、例行18批次的抽检任务。据了解意见,现场检查和检测项目均未发现异常情况,当前青海省生鲜乳总体质量安全状况良好。青海省将以此次抽检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生鲜乳监管监测力度,确保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责任发布:杨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