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11月4日至5日,格尔木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农牧和乡村振兴局组成督查组通过现场勘察和查阅项目台账资料等方式,对东城区、西城区、市投资控股公司和各乡镇2021年实施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中的18个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根据检查结果来看,各项目单位能够严格对照第一次、第二次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上的安排部署及各项政策措施,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建设,大部分项目在进度方面都能紧跟全省步伐。其中,市民宗局能够做到提前谋划,在7月中旬已完成招投标工作,项目进度快、资金支出率高。郭勒木德镇台账资料规范,项目负责同志能够清楚的掌握项目进度,对项目资金支出能够做到一口答。但通过此次检查也一定程度上暴露出个别项目资料手续不完备、投资统计库录入不及时、应急处置不到位、建设进度不理想;项目申报质量度不高、项目谋划精准性不强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整改完善。
下一步,市农牧和乡村振兴局将全面细致运用此次督查结果,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目标导向,压紧整改责任,严把项目质量、抢抓时间节点,高效完成任务。一是各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负责整改工作落实、部门协调和工作调度。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研究整改举措,明确目标措施,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强化工作督导,安排专人专项负责,建立健全整改工作台账,做到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力有效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落细。二是继续推进“两个40天”、“日通报,周通报,月双调度”、资金申请拨付1日办结等工作机制,保质保量完成“年底前资金支出率达到92%”的工作目标,为省州党委政府交上一份圆满答卷。三是认真按照各级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已申报的2022年项目库储备项目再作调整完善,并结合各村发展实际和长远规划,再谋划一批实施性好、针对型强、效益明显、利益长远的项目,利用冬闲时节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为后续工作打好基础、铺好路。四是进一步增强守住守好脱贫攻坚成果的责任感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紧迫感,切实转变作风,沉下身子,深入一线,加强工作指导,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此次督查工作为契机,坚持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到常抓不懈,凸显成效,留痕留印,查有实据。(责任发布:叶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