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我国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营造宪法学习宣传的良好氛围,12月3日下午,省乡产中心召开了宪法宣传周暨《青海省消防条例》专题学习会,省乡村产业发展指导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学习了《青海省2021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传达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的通知》和《青海省消防条例》的通知,并由中心支部书记王学江同志领学了新修订的《青海省消防条例》和《条例》解读的有关文章。
会议要求,全体职工干部要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精神和指示要求,切实尊崇宪法、严格实施宪法,更好地发挥宪法在青海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同时,结合省乡村产业发展指导中心实际,认真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网络安全法》《青海省消防条例》及《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省乡村产业发展指导中心干部的宪法法律和党纪党规意识,不断提高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的能力。(责任发布:杨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