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进一步规范农牧区宅基地管理,提升乡村治理成效,顺利推进农牧区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刚察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抓手,牢固树立“不碰底线、不越红线”意识,采取多种措施,压紧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农牧区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农牧区宅基地审批管理程序。
一、建章立制,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要求,在完善审批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多部门协调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并组织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召开了2021年农牧区规范宅基地审批流程工作联席会,会上统筹协调了各项工作,明晰了预审、审批、审核各项流程,明确了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了审批管理程序,全面提升了农牧区服务水平。
二、营造氛围,加强培训宣传。始终把农牧区宅基地审批管理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上级文件,提升齐抓共管的能力,利用宣传广播、悬挂横幅、发放农牧区宅基地审批办事指南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宅基地管理制度,积极营造“依规划、依流程、依标准”建设宅基地的良好氛围,实现农牧民合理建房用地“有地用、规范用、高效用”的良好氛围。
三、多措并举、有力推进。一是严格落实加强规划管控、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执行“一户一宅”规定等工作要求,鼓励农牧民原址重建以及使用村内空闲地新建。要求村委会严守宅基地审核制度,严把准入关口,严控占用耕地建房,严格公示公开程序,审核通过后报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确保宅基地分配使用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和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二是简化办事流程。在乡(镇)设立办事“窗口”,收到经村委会初步审核的农牧户建房申请资料后,及时组织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实地查验,对照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规定标准,做好审批工作,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及时予以说明讲解;三是对违反审批规定条件的宅基地特别是不符合规划等原因的,围绕“尽早发现、及时制止和上报、及时拆除、严格管理”的要求,及时开展了违法违规、乱占耕地建房巡查和制止整改工作。
四、简化审批流程 限时办结工作。12月29日,刚察县为5户农牧户发放农牧区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实现了刚察县近年来宅基地审批“零”的突破。经统计截至目前,刚察县5个乡镇共申请宅基地共计35户,受理35宗,审批5宗,其余30宗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下一步,刚察县将坚持实事求是、综合施策、依法依规原则,继续深入推进规范农牧区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主动作为,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举措全力推动全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工作规范开展,充分激发农牧区发展活力,实施乡村振兴,解决农牧民群众的实际问题。(责任发布:叶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