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是全省长江禁捕的重点整治地区之一,是长江干支流流经的源头地区,具有维护长江生态系统完整性的重要地位。长江禁捕工作开展以来,格尔木市自觉担负源头责任,自觉维护源头地位,为全国长江禁捕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一、压实责任助推工作落实。根据省、州工作部署,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长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高起点谋划、高站位推动。印发《格尔木市长江禁捕管理实施方案》,确定长江禁捕范围、时限,明确工作目标及各部门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市财政安排长江禁捕专项经费12万元,保障长江禁捕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将长江禁捕工作和河湖长制纳入城区、乡镇绩效考核范围,利用民间河长工作便利,配合护渔员加强长江禁捕区域的巡查、巡护,为长江“十年禁渔”开局之年起好步、管得住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全链条严打禁捕非法行为。长江禁捕工作开展前期,格尔木市及时制定《格尔木市长江禁捕工作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及《格尔木市长江禁捕联席会议和执法联动制度》,市农业部门牵头,定期组织公安、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共同研判形势、共同安排部署、共同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做到信息共享、情报互通、信息及时报送。2020年10月,市农业部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长江禁捕“百日攻坚”行动,并顺利完成目标任务。2021年3月,市林草局牵头组织为期一个月的“清风行动”,严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及非法贸易活动。从水面到岸上,从作案人到鱼贩,从作案工具到渔具店、餐饮店,格尔木市多部门全链打击,一查到底。
三、多方联动健全长效机制。长江禁捕各相关单位加强协调联动,配强执法力量,凝聚工作合力,加大打击力度,持续保持长江禁捕高压态势。领导小组主抓,监管部门主管,乡镇和其他成员单位协助,充分发挥市属护渔员、草原管护员、湿地管护员、民间河湖长作用,通过加强巡查巡护、政策宣传、沱沱河垃圾清理等工作,构建起了群防群治和网格化治理格局。结合实际印发《格尔木市长江禁捕工作风险隐患排查和突发情况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应急机制,建立健全排查台账,规范档案管理,强化信息报送。
四、全民参与长江禁捕宣传。为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及餐饮业自觉抵制非法捕捞、贩卖、加工、销售国家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农牧部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结合法治宣传、联合执法等活动,在人员密集场所、餐饮店等重点地区开展长江禁捕政策宣传活动。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人民政府结合河湖长制工作,与镇派出所、镇森林公安派出所协商,制定了“一河一警长”工作机制,为河湖及鱼类资源保护加强了执法保障;唐古拉派出所调用机械装备及请专业人员穿防护服下水清除河道边及河道内的垃圾,为长江生态保护提供保障。长江禁捕各成员单位在餐饮、商超、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发放及张贴海报、承诺书、横幅等宣传资料;通过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发送《通告》及长江禁捕相关信息,增强各市场经营主体和消费群体保护长江生态的意识,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取得社会各界理解、支持与配合。(责任发布:杨宝华(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