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格尔木市禁捕工作实际,针对禁捕工作中薄弱环节,市本级财政安排长江禁捕专用经费12万元,结合已争取到省州禁捕经费15万元,将主要用于全市禁捕政策宣传、执法队伍建设、巡查巡护等工作,对于格尔木市落实禁捕政策,不断加强长江禁捕工作,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格尔木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关于长江保护的各项政策,全面推动长江禁捕,自2020年下半年禁捕工作开展以来,不断加强普法宣传、全面开展执法检查、持续提升管护能力,全力推进长江禁捕工作,有效提高了社会各界对长江禁捕工作的认识,增强了自觉监督、自觉参与的主动性,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形成了全市禁捕工作“四清四无”的良好局面。截止目前,全市长江禁捕工作已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3000余份,张贴政府通告100余处,签订承诺书170份,进行媒体宣传14次;开展巡查河湖及执法检查1700余人次,巡护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2次,检查市场、餐饮企业700家次;长江禁捕2名护渔员也正式到岗工作。
下一步,格尔木市计划在长江禁捕区域沱沱河流域安装大型宣传、警示牌,进一步加强禁捕宣传引导,同时,增强执法检查和巡查巡护力度,降低禁捕风险,将禁捕专用经费落到实处。(责任发布:杨宝华(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