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8人浏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围绕发展与和谐这一主题,特制定如下村规民约:
一、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相信科学,破除迷信,移风易俗;不准利用封建迷信,装神弄鬼,骗钱害人,违者处以100---2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邪教组织,做到不信、不传。严禁非法集会、严禁外来人员传教和村民外出传教,违者处以200元罚款,经教育不思悔改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三、团结互助,尊老爱幼,和睦相处,不准打架斗殴,辱骂他人,虐待老人和妇女儿童及残疾人,不准酗酒滋事,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禁私造、私藏和使用枪支、爆炸物品,违者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严禁种植毒品原植物,违者除强行铲除外每株处以10---50元的罚款,数额较大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六、严禁赌博活动,不准为赌博行为提供场所和赌具,违者处以50---200元的罚款,没收赌资和赌具。
七、严禁传播观看淫秽音响制品和书籍,违者处以50---200元的罚款。
八、严禁盗窃行为,盗窃价值在100元以下的处以100---2000元的罚款,盗窃价值在100元以上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九、切实搞好防范意识,做到“管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人的事”,农机等要入户保管,因麻痹大意,防范措施不力而发生被盗的,对农户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秋收打碾期间,切实做好防火工作,做到严防死守,因防范不力,发生火灾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处以200元罚款,农闲季节要积极参加村里组织的巡逻工作,无故不参加的每一次罚款20元。
十、自觉遵守《森林法》,严禁毁林、盗伐树木,破坏植被,违者移交林业部门处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遇有火警,听从指挥,积极参加扑救,如知情不报,不积极扑救的罚款20元。
十一、严禁偷电,不准私设电网,摆弄电表,故意损害广播电视和通讯设施,发现以上行为者处以50---1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干部群众共同搞好护青保粮工作,对偷盗农作物者,罚款50元,并在村务公开栏上曝光;小孩到田间糟蹋庄稼,一次罚款20元,由家长负担;农户要管好自家的家禽家畜,不得遭踏庄稼,严禁在田间地埂放牧,违者罚款(大牲畜20元,猪、羊10元)。
十二、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建房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严禁在路面上碾压柴草,不听劝告者罚款50---100元。
十三、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